本報訊(記者 劉玉)沈陽市教育局11月29日發布通告,從即日起,對在職中小學教師違規補課行為進行集中治理,參與或組織“拉班補課”的,一經查實,予以開除。
下列情況是不能觸碰的“紅線”: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、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有償補課;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家長、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;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、提供相關信息。
一旦觸碰“紅線”,沈陽市教育局將依據相關規定,對中小學校、在職中小學教師及校外培訓機構進行處理。
具體處理辦法:視情節輕重,對公辦學校在編教師,降低一個以上崗位等級聘用,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;嚴重違背教育教學規律、損害教師隊伍形象、敗壞社會風氣,組織或參與拉班補課的,予以開除;累計兩次以上違規的,予以開除;接受培訓機構聘用,情節特別嚴重的,取消教師資格;違規教師是中共黨員的,同時給予黨紀處分;公辦學校的雇員制教師和民辦學校教師,參照公辦學校在編教師處理;對聘用在職中小學教師的培訓機構,吊銷其辦學許可證。
同時,對違規補課教師所在學校的主要負責人、分管負責人和直接負責人,追究責任。
《中國教育報》2020年12月01日第1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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